在論壇上看到的
Johnny's發出的新警告
針對行為過度的歌迷的回應
我想大概是最近有比較嚴重的偷拍或竊聽事件吧
有NEWS 平成跳 和一些Jr.的留言
大概就是指某些歌迷過度的跟蹤偷拍或惡意信函已經干擾到他們的生活之類的
我想大概這次是蠻嚴重的
因為有些留言的內容話已經說的相當重了
另外
J家真的相當聰明
他不是由公司方面發出的聲明
而是藉由偶像留言訴說自身的委曲
來喝阻歌迷行為
如此的話
心疼偶像的FANS必定會做出反應
FANS會更克制(因為不想被偶像討厭)
或自身形成揪查團來監督不守規矩的同伴
J家這種方式可說是相當高明阿
對於這些
其實我有一些感想
雖然不是要偏袒那些瘋狂行徑
因為那已經是犯罪的程度了
然而我想說的是
會造成這種情況
某些角度來說
傑尼斯難道不用負責嗎
一昧的歸罪歌迷乍聽之下頗有道理
然而這種狀態下
卻是形成偶像和歌迷極度不平衡的關係
偶像真可說是現代商業社會行銷手法最高明的創造物
他藉由大眾傳播媒體形塑偶像可親可愛的形象
雜誌訪問電視節目偶像劇廣播網路日誌
使FANS感到偶像在他們的生活中無所不在
將歌迷心理與"偶像"緊密結合
一但FANS落入"迷"網
就拱手讓出心靈的自由
被偶像的一舉一動操縱了喜怒哀樂
當歌迷與偶像形成了"個人關係"
(社會學上的"個人關係"指的是人不再以理性來判斷對他人的付出能"交換"多少利益,而是基於感情與感性的付出而不計較其得失,例如借錢或買禮物給家人情人朋友而不求現實物質的回報)
就使得現代行銷手發有了可乘之機(當然,這是偶像製造最初的目的)
偶像工業本身就含大量商機(偶像自身的商品CD DVD 雜誌 演唱會 週邊 電影 電視劇... )
再加上與企業結合(偶像代言平面立體廣告....)
行銷上就可說是無往不利了
所以我們可以看到偶像工業為使偶像與歌迷形成"個人關係"所做出的各種努力
例如電視廣播雜誌各種訪問 日記 幕後花絮...
使我們下意識的相信"偶像"是真真切切存在於我們身邊的人(猶如家人愛人朋友)
FANS為偶像花上大筆金錢時間投入感情
然而活在現代社會
理性上我們明白真實與"擬像"的界線(雖然已經相當模糊了)
我們知道說到底
FANS與偶像是兩個世界的人
而那些歌迷中的狂熱者不過是對這一切"中毒"太深而跨越了不可逾越的界線
但這其實正是偶像工業操作心靈太過成功所產生的反效果
雖然行為上不可茍同
但我卻相當能理解和同情他們(因為我們與他們不過是站在"線"的兩端罷了)
偶像工業利用FANS渴望接近偶像的心態獲取大量利益
我們被要求許許多多的付出
另一面要作為有理性的FANS不找麻煩
而既得利益者卻不必付出任何代價
細察之下其實相當弔詭
然而偶像作為個人是無罪的
那些過度的行為侵犯了他們的人權
所以仍然不可允許
但若是
FANS在路上遇見其偶像
想和他們說話握手想看著他們
即使幾秒中也好
想讓對方知道自己的存在
想想FANS所付出的
連這都不被允許未免太沒道理
那些男孩們一方面享受著眾人對他們的傾慕
另一方面卻想完全保有自己的私生活
不是太狡猾了嗎
雖說對他們日常生活造成些許不方便
難道這不就是成名的代價?
另外手越先生的留言是要歌迷不要亂丟垃圾XDDDD
其實這小子相當聰明(或說心機重~)
他不像其他人一樣說重話
或許他了解這一切不只是歌迷的責任或純粹不願指責歌迷
但總之我是很開心他這麼說的
2008.08.25 Mon l 未分類 l 留言 (1) 引用 (0) l top

留言

的確..這做法真的很高明
我的玻璃心碎滿地了..

想問一下
他們說的話,你是在那裡看到的啊?
2008.08.27 Wed l 口茶. URL l 編輯

發表留言












引用

引用 URL
http://heartoffatness.blog125.fc2.com/tb.php/7-9285780d
引用此文章(FC2部落格用戶)